东北名小吃,鸡汤豆腐串家庭正宗做法,汤鲜味美,喝酒、下饭都香
2023-04-27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8:33:28
人为放火属于 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罪名是放火罪。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表现为实施放火行为,即故意造成公私财物燃烧。放火的方式可以是积极的作为,例如使用各种引火物直接点燃公私财物;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即故意不履行自己防止火灾发生的职责,任由火灾发生而不加干预。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放火罪根据其危害程度的不同,有不同的刑罚: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如果行为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后为了销毁罪证而放火,或者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放火并且已经着手骗取保险金的,应实行数罪并罚。
建议在实施任何行为前,要充分认识到其法律后果,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共安全。
相关文章:
江门市政协原常委、教科卫体委原主任张璐被开除党籍与公职04-14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昊被提起公诉04-11
合肥市纪委监委:张家祥被查处04-07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满仓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04-07
31人机场疯狂追星,被罚!04-01
【社论】监控不失控,明确对“偷拍”说不04-01
诈骗骗判多少年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