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离婚在哪里办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2:06:45    

宣城离婚应当在 宣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办理地点

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所需材料

户口证明

居民身份证

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离婚协议书

结婚证

办理程序

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减少办理过程中的麻烦。

如果双方不在同一户口所在地,需要提前了解并确认居住地民政局是否受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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