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应公开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19:50    

派出所应当公开的执法信息包括:

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责权限,人民警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和法定程序、时限,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公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期限、申请途径、方式,以及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示范文本、制式文书和格式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

与执法相关的便民服务措施

举报投诉的方式、途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要求、职业道德规范

公安机关内设执法机构及其职能;窗口单位的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民警姓名、警号和监督举报电话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信息

公安机关采取的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信息和现场管制信息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其他执法信息

此外,公安机关还应当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事件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以及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决策。

公开的方式可以通过公安部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建议:

派出所应当确保公开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开,以便公众能够方便地获取相关信息。

在公开敏感信息时,应注意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公共安全。

对于公众提出的信息公开请求,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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