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起8岁以下、身高低于1.35米儿童乘坐私家车须坐儿童安全座椅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2 15:41:00    

今年11月1日起,8岁以下、身高低于1.35米的儿童,不论坐在私家车前排或后排座位,均须强制使用儿童束缚设备,例如设有保护垫和椅背的安全座椅;8岁或以上儿童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则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或佩戴成人安全带,否则司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违规司机会被发出230元定额罚款通知书;如案情严重可交由法庭处理,最高罚款2000元。

运输署表示,根据道路交通意外统计,涉及8岁以下儿童伤亡的交通意外,大约有一半发生在私家车上,相关百分比近年呈上升趋势,由2021年占比近43%增至2024年接近六成。因此新规例先在私家车应用,日后再探讨扩展至其他交通工具。

新修例下,由今年11月1日起,8岁以下儿童除非身高达1.35米,否则不论坐在私家车前排或后排座位,均须强制使用儿童束缚设备;8岁或以上儿童或身高至少1.35米的乘客,则须使用儿童束缚设备或佩戴成人安全带,否则司机不得在任何道路上驾驶私家车。

运输署提醒家长、监护人或私家车司机,须选购和使用适合儿童身形并符合标准的儿童束缚设备(如儿童安全座椅),以减低在交通意外中死亡或重伤的风险,加强保障儿童乘车安全。家长、监护人或接载儿童的私家车司机在选择儿童束缚设备时,应以产品适用的身高及/或体重范围为首要考虑,并留意产品是否注有显示符合国家或国际认可标准的标记。如有疑问,应向制造或零售商查询产品标准,以确认符合法例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儿童束缚设备在受到撞击(如交通意外)后,表面可能没有明显受损,但内在结构可能已被破坏,影响保护效能,不宜再用。对于有驾驶人士可能会选用二手产品,运输署指,二手产品难以保证未曾受撞击;至于亲友用过的产品,亦要先清楚了解曾否受跌撞。

运输署又指,除传统设计的儿童安全座椅外,市面上亦有各类便携式儿童束缚设备,如安全带调节器、穿戴式安全约束背心、可折叠幼儿增高座位等供选择。然而,由于便携式产品两侧没有保护垫及椅背,故一般而言保护力在侧面撞击中不及儿童安全座椅。

运输署又表示,网约私家车如果接载相关儿童,亦需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否则司机需负上责任。

运输署已推出儿童束缚设备专页(
www.td.gov.hk/tc/road_safety/crd),Agent T Facebook专页(
www.facebook.com/AgentT.hk)亦推出懒人包,详细介绍法例要求和标准。署方会继续联同警方、道路安全议会及消费者委员会加强相关宣传及公众教育。如有查询,可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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