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执行什么制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29:18    

企业清算主要执行以下制度:

成立清算组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公司权力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应及时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解散决议。

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也可选任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或其他熟悉清算事务的专业人员作为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须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所在的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公告和债权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并核定债权后书面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接管公司

清算组依法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处接管公司的管理权,接管内容包括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专人保管。

接管的公司公章包括公司公章、各职能部门的印章、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和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印章。

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应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还需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公司财产分配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终结和公司注销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这些制度确保了企业清算过程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保护了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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