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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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061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广东恒瑞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HRS-9813胶囊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HRS-9813胶囊

剂型:胶囊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500147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7日受理的HRS-9813胶囊临床试验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治疗进展性肺纤维化(PPF)适应症的临床试验。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HRS-9813胶囊为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创新药。临床前数据显示,HRS-9813可显著改善小鼠肺功能和肺纤维化,且安全性良好。经查询,目前国内外尚无同类药物获批上市。截至目前,HRS-9813相关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为9,827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药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药品研发及至上市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5-062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HRS-1167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物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HRS-1167片

剂型:片剂

申请事项: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500109、CXHL2500110、CXHL2500111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22日受理的HRS-1167片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开展临床试验,具体为“HRS-1167联合醋酸阿比特龙及泼尼松(AA-P)治疗转移性前列腺癌的开放、多中心Ⅰb/Ⅱ期临床研究”。

二、药物的其他情况

HRS-1167片为公司自主研发且具有知识产权的高选择性、高活性、可口服的PARP1小分子抑制剂,属于第二代PARP抑制剂。多聚腺苷二磷酸核糖聚合酶(PARP)是修复DNA损伤的关键,第一代PARP抑制剂已被证明对同源重组修复缺陷(HRR)阳性的肿瘤是有效的,例如带有 BRCA 突变的乳腺癌、卵巢癌、前列腺癌和胰腺癌。与第一代 PARP 抑制剂相比,HRS-1167 对 PARP1 的选择性更高、亲和力更强。HRS-1167 目前处于早期临床开发阶段,有潜力作为单一疗法和联合疗法治疗更多患者,包括此前无法应用 PARP 抑制剂的肿瘤患者。经查询,国内外暂无同类产品获批上市。截至目前,HRS-1167 片相关项目累计已投入研发费用约7,211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后,尚需开展临床试验并经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药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药品研发及至上市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276 证券简称:恒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5-063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恒瑞医药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7)。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8日

至2025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其中第10项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中,公司拟选举冯佶女士为公司董事。因冯佶女士当选董事后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未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将冯佶女士董事任期调整为“自公司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恒瑞医药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 登记地点: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 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61053323

电子邮箱:ir@hengrui.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科路1288号

特此公告。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0日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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